本是一起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,印刷包装厂老板郑某和妻子吴某却摊上了大事。因无视法院的判决、裁定,私自转移法院查封财产,6月3日,郑某、吴某被仙居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,缓刑一年。
  事情要从2012年2月说起。郑某为负责人的印刷包装厂因生产缺资,向仙居人王某借款27万元,妻子吴某是担保人。借款到期后,该厂迟迟未还钱,王某一纸诉状将这家印刷包装厂和吴某告上了法庭。
  仙居法院很快作出判决,由被告印刷包装厂归还王某借款本金27万元及利息,被告吴某负连带责任。